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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摘录了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5日至2014年10月23日期间的讲话、文章、批示等40多篇,现将部分内容摘登供大家学习。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廉政建设核心的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我们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从已经查处的案件和掌握的问题线索来看,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
     三、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
     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帮结派这些事,搞收买人心这些事,没有物质手段能做到吗?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门邪道找钱。反过来,如果有腐败行为,那就会想着如何给自己找一条安全通道,找保护伞,就会去搞团团伙伙,甚至想为一己私利影响组织上对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
     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作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息息相关。许多问题,看起来是风气问题,往深处剖析又往往是体制机制问题。比如,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就有大量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要做。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努力取得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形成长效化体制机制的创新成果。再比如,从中央到地方,对很多作风问题都有一些制度性规范,但有些形同虚设、形同摆设,牛栏关猫,很多作风问题不仅没有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这些问题,都要以钉钉子精神抓下去,一抓到底,绝不能半途而废。
     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廉洁自律,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要发财可以合法发财,自己经营,靠勤劳致富、靠能力致富、靠智慧致富,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为什么要在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岗位上戴着假面具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自己的良心难道一点没有发现吗?睡得着觉吗?把这些事情想清楚了,干事自然有底线,自然有高度,自然不会做那些充满了诱惑、可能掉入陷阱、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