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监察法》,做遵规守纪公职人员
处党委书记授课前
陈锐组长进行授课
授课现场
6月28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住建委纪检监察组陈锐组长,到我处为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科室人员和部门材料采购员共计120多人,上了一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廉政法纪教育课。陈组长阐述了《监察法》的立法目的和重大意义,并结合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巨大成就,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直观、触动心灵的警示和法规教育,使大家受益非浅。
《监察法》于2018年3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陈锐组长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宣讲,并分享了他的学习体会。一是要学习法规。要了解什么是《监察法》,并了解其立法目的和意义。《监察法》共分为9章、69条、8890余字。9个章节分别为: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二是要理解其精神。理解并熟知监察委的监督、调查和处置主要职责。三是要认清形势。“雪下得正紧”,反腐败会越来越严,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我们一定要增强对形势的深刻认识,要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四是要做到遵规守纪。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筑牢拒腐防线,守住底线,保持本色。最后,陈锐组长将“学法、懂法、不违法,干事、成事、不出事"送与大家,殷切希望大家学习法规、遵规守纪,干净做事,做一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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