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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可为.doc


非法开挖现场1

非法开挖现场2

 

擅自挖掘现场3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可为

持有某单位的协调信和委托书,安装通讯电缆、安装供电管道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看来顺理成章。但如果不办理挖掘许可证,你就有可能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88,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巡视队员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当日上午,有市民向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反映,在鸡喇路5号门前路段,有施工队利用“钻地龙顶管机”挖掘人行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立即派出市政巡视队员进行调查。经了解,因某单位需安装视频探头,便给某施工单位开具了协调信和委托书,该施工单位在未办理挖掘许可证的情况下,便挖掘了城市道路。经市政巡视队员测量,该施工单位在该路段开挖人行道3个地点,面积约10平方米。为确保城市道路正常运转,市政巡视队员当即通知该施工队到市政部门接受调查,待完善相关材料后移交城管部门进行处罚。

像该施工队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被市政部门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案件并不少见,如上月某施工队在文笔路东站路口接水管未办理手续,被执法部门处罚10000元,还有某施工队在广雅桥底挖掘道路安装管线,被执法部门处罚1000元等等。

市政部门提醒: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或个人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先到审批部门申请办理《临时挖掘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期限进行施工,挖掘现场设置护栏,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措施,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回填,清理余土剩物,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市政巡视大队:叶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