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行使行政执法和处罚权的范围
我处受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查处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的相关行政执法和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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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将独立行使排水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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