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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将独立行使排水执法权


    根据执法工作形势发展需要和委领导的要求,住建委机关已将行政处罚权全部交由受委托单位执行,我处行使相关排水和桥梁的行政执法和处罚一般程序工作职责,此项工作目前我处正在逐步展开。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目前住建委已为相关执法部门刻制了行政处罚业务专用章,交由各直属单位使用。住建委要求各受委托单位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罚,行政处罚统一使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处罚案件每办结一件需及时整理归档一件;同时将处罚决定书抄报一份给法规科备案。